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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春运高峰期 广东境内高速公路限行危化品运输车
新闻来源:; 上传时间:2016-02-01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2016年春运期间高速公路
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确保2016年春运期间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决定,春运客流高峰时段,广东省内高速公路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的为准。
二、2016年2月1日零时起至2月16日24时止,广东省内高速公路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按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受上述时段限行。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配送成品油料的运输车辆凭油料供应公司送货单通行,不受上述时段限行。
三、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月21日